石阡企业注册商标需经历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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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阡企业注册商标需经历的程序

作者:铜仁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5-08 08:36:20

申请铜仁商标注册要经过多个流程,并且耗时长,为了缩短时间以及提高注册成功率,在一开始申请注册的时候就要准备齐全申请所需资料。那么申请商标注册要准备的资料都有哪些?

企业申请资料:1、商标图样(黑色或彩色)2、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3、联系人、电话、收件地址、邮编;4、选择好的产品/类别和服务项目。

申请商标注册要准备的资料:个人申请资料1、商标图样(黑色或彩色)2、个体户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3、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4、联系人、电话、收件地址、邮编。

铜仁商标注册在前期准备不充分的情况下,商标可能会被驳回,一般商标被驳回了绝大多数人要么选择放弃商标,要么重新申请。其实当商标被驳回时,可根据驳回原因去做商标复审,让商标通过审查,最终下证。那么下面咱们来了解下商标复审是怎么样的?

商标所有者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

商标复审需要时间:

商标局依据我们所递交复审材料再次进行实质审核,一般在9个月的时间。

商标复审的费用:

目前我国商标复审的官方费用是750元,如果您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复审。具体要看商标代理机构服务价格,一般是根据商标复审难度等因素报价。商标服务团队拥有丰富的复审经验,可极大程度地提高商标通过率。

商标复审的流程;

一般商标复审是因商标申请人收到商标局下发的纸质版商标驳回通知书,然后根据驳回通知书上的内容进行材料收集。主要流程为:收集需要的资料——提商标复审申请材料——商标审查——实质审核阶段——初审公布——颁布商标证书

商标驳回复审需要哪些材料?

一、商标评审申请书(复审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

二、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人提供的与本驳回复审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三、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

四、商标驳回申请人盖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是公司)或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是个人)

五、如果您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商标驳回复审的,仅需递交委托书(商标代理机构提供)

驳回复审通过率:

当商标被商标局驳回的时候,回收到商标局纸质版的商标驳回通知书。通知书里面会讲明商标被驳回的原因。是近似驳回还是因为缺乏显著性被驳回等。这个时候我们就要分析驳回原因和收集自己的商标已经在市场使用了,而且还有具有一点的市场力,和自己在开始创作的过程中这个商标理念是什么。这样做复审成功率会高点。一般商标图形商标复审成功概率会好点,如果是缺乏显著性或是不良影响复审概率就相对较低。

显著性是商标的内在要义。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对于因缺乏显著性而不得作为铜仁商标注册的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商标授权程序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适用该条款的标准一直较为严格,司法审查过程中,法院在大部分情形下似乎也默许了这种做法。根据商标与其所标识的商品的关系,一件潜在的商标可以分为通用的、描述的、暗示的或任意的、臆造的。

通用名称,是指某特定的商品所属种类或类别的名称,不能申请注册为商标得到保护;描述性标志,即描述商品的特点或特性,其一般不能申请注册为商标获得保护,但在证明具有第二含义后可以申请注册为商标;暗示性标志,即暗示而不是描述商品的某种特性,它需要消费者通过想象判断商品的性质,不必证明第二含义即可申请注册为商标得到保护;任意或臆造标志与使用它的商品无关,无需证明第二含义即可申请注册为商标得到保护。

就标志的显著性来看,通用标志永远不可能用来区别来源,描述性标志要求具有第二含义才能成为显著标志,暗示性标志和任意性或臆造性标志被认为具有内在显著性。将上述理论划分对应于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内容,通用标志对应于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描述性标志对应于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暗示性标志和任意或臆造标志则不属于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情形。

然而,问题在于是否具有显著性并不是客观事实的判断问题,而是具有很强主观判断因素的法律问题。但是,实践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是,对于那些并非属于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与第(二)项情形的暗示性标志和任意或臆造标志也禁止其注册为商标。例如,对于化妆品指甲油等商品,申请注册小女孩Littlegirl商标,是否属于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对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其直接表示了商品的用途、消费对象等特点,不得作为商标注册,法院也支持了这种观点。正如前文指出的,显著性的裁判是法律问题,且具有主观性,故不存在绝对真理。不过,值得思考的是,为什么会存在这种相对比较严格的裁判标准?

笔者认为,这与商标授权的思维有关系。一方面,既然是授权,当然也就可授可不授;另一方面,考虑到仅仅是在授权过程中,不授的话,申请人也没有太大的损失。那么,这种商标授权思维与知识产权是私权的论断是否契合,仍有待进一步探讨。

首先,保护品牌,珍惜品牌。品牌是企业的名片,它体现着一个企业所制造商品的文化价值,同时也代表着企业的信誉和形象,是一种知识产权。如果不注重保护品牌这种知识产权,企业很容易被其他公司,特别是跨国公司控制或打败。在我们与一些外商合作的过程中,往往会因为企业对雄厚资金和高级技术的渴求,而给外商提供一系列的优惠政策,让他们有机会以大量资金对企业进行控股,而此时我们辛苦创立出来的品牌也只能拱手让人了。当然,在不引进外资的情况下,企业需加强防备。

其次,严把产品质量关,以科技驱动品牌发展。一个商品之所以会被购买,是因为它具有特定能够的使用价值,如果因为商品的粗制滥造而使消费者无法得到应得的使用价值,则消费者就不会选取该商品,进而也不会信任该品牌的商品。所以,打造一个品牌,必须切切实实的从消费者的根本利益出发,让消费者买的放心、用的舒适、用的满意,这样才会在很大程度上取得消费者的信任。

同样,在科技不断发展,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的大背景下,全球企业都在通过不断的革新、采用更加先进的技术等方式,使自己的产品占领国际竞争的制高点。如果我们不注重科研力量的培养和先进技术的运用,我们的生产力水平就会远远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从而使生产成本增加,使自己的产品与采用了新技术的产品难以同台竞争,失去竞争力。因为采用了高科技的产品在其性能和功效上都已发生了革新性的变化,除了增加物质性质的新功能外还增加了相应的品牌文化体验,使用价值的内涵和外延都有了更进一步的深化,即其使用价值已经超越了从前。所以,以高科技驱动企业的发展,才能使企业品牌做大做强。

第三,打造品牌个性,明确品牌定位。一个品牌如果想被消费者记住,除了提供相应的优质产品和周到服务外,还必须具备自己鲜明的个性。一个品牌应该代表一种企业的文化,消费者购买某个品牌的产品,也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其对于该品牌独特文化的认同。这种独特的文化便是品牌的个性。

第四,加强品牌宣传,树立品牌形象。品牌的知名度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要想提高品牌的知名度,树立良好品牌形象,就必须靠大力的宣传。

宣传手段中被最广泛运用的便是广告。如果广告能很好的诠释出品牌的文化精神,展示出产品的出众之处,就会使产品的销售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如果能选取与品牌文化贴切的形象代言人,或借用名人的偏好宣传,品牌会因此更加知名,产品也会更加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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